


穗醫保規字〔2025〕1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白內障等部分疾病有關費用的范圍及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醫療保險政策,減輕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號)有關規定,現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白內障等部分疾病有關費用的范圍及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患《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白內障等部分疾病費用的病種及術式范圍表》(附件)中的疾病(白內障除外),在具備條件的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相應手術治療所發生的門診或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具體病種及相應術式詳見附件),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零,由統籌基金按參保人員相應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支付。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患白內障,在具備條件的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白內障摘除及人工晶體植入術所發生的門診或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分別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相應術式詳見附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為零,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參保人員相應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支付。屬于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中的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參保人員按比例先自付的費用標準調整為零。
三、參保人員進行白內障等部分疾病相應手術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后,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范圍。
四、白內障等部分疾病相應手術治療相關的就醫管理、醫療費用結算按省、市社會醫療保險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五、本通知自2025年3月2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施行期間,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白內障等部分疾病費用的病種及術式范圍表.doc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2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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