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氣象局關于發布《廣州市氣象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公告
穗氣〔2021〕187號
為推動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體系建設,提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我局組織制定了《廣州市氣象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廣州市氣象局
2021年10月14日
廣州市氣象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
(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規定;
(四)廣州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一)責任主體:廣州市氣象局
(二)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公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四)監督渠道:通過廣州市氣象局門戶網站咨詢建議平臺(http://gd.cma.gov.cn/gzsqxj/),電話(020-31166661)。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