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廣州各有關單位:
現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18號),請遵照執行。
廣州地區各級公立醫院在落實粵醫保發〔2020〕18號基礎上,按照《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20〕3號)第三條規定的比例執行。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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