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區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放射治療類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5〕35號)要求,經省醫保局批準,我市自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實施“內照射治療(核素常規)”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現將該項目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內照射治療(核素常規)”價格項目表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內照射治療(核素常規)”價格項目表
財務分類 | 項目代碼 | 項目名稱 | 服務產出 | 價格構成 | 計價單位 | 計價說明 | 三級 (元) | 二級 (元) | 一級 (元) |
E | 013402000010000 | 內照射治療(核素常規) | 通過口服、注射植入放射性核素,達到治療惡性腫瘤和其他疾病的目的。 | 所定價格涵蓋治療計劃制定、放射性藥品的標記與分裝、注射或口服給藥、防護器材使用、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環境監測等步驟所需的人力資源與基本物質資源消耗。 | 次 | 指60毫居及以下。 | 670 | 603 | 536 |
E | 443402000010001 | 內照射治療(核素常規)-大劑量核素藥物(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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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 超過60毫居加收100%,超過100毫居加收2次100%,限加收2次。 | 670 | 603 | 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