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醫保發〔2026〕14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將登革熱、基孔肯雅熱等檢測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普通門診支付范圍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市醫保中心:
為切實做好我市登革熱、基孔肯雅熱防控保障工作,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負擔,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公共衛生疫情防控醫保協同保障機制
經國家衛生健康、疾控部門列入乙類及以上傳染病,并作為國家重點防控的傳染病進行管理,要求發生疫情的地區快速控制疫情的傳染病,由市衛生健康部門提出,會同市醫療保障、財政等職能部門共同研究,報市政府同意后,可將涉及傳染病在我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屬于醫保目錄范圍內檢測費用納入我市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二、及時保障群眾醫保待遇
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在我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看病發生的登革熱、基孔肯雅熱檢測項目(詳見附件)費用,納入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支付范圍;非就醫看病的登革熱、基孔肯雅熱檢測費用,居民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此前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期間,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登革熱、基孔肯雅熱檢測項目表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登革熱、基孔肯雅熱檢測項目表
備注: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執行相關檢測項目。若后續省對登革熱、基孔肯雅熱相關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修訂調整(包括但不限于修訂調整項目的編碼、名稱、內涵、說明及價格),則按最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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