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評估,以下3家醫療機構、4家零售藥店評估合格,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7個工作日),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持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通過來函方式(屬單位的需加蓋公章,信函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實名向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反映。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梅東路28號905室,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定點機構事務部(郵編:510600)
附件:1.評估合格醫療機構名單(2026.02)
2.評估合格零售藥店名單(2026.02)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6年2月2日
附件1
評估合格醫療機構名單
(2026.02)
附件2
評估合格零售藥店名單
(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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