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醫療保障法治建設,規范醫保基金監管,確保醫保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2021年第四季度我中心對本市醫療保障定點機構執行醫療保障政策及醫療服務協議情況進行檢查,現將部分定點機構違法違約行為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法違約定點醫療機構(2家)
(一)違法違約情形:經查實,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存在串換診療項目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未嚴格執行出入院標準的違法違約行為。
(二)處理情況:行政處罰1家、約談整改1家。
二、違約定點零售藥店(3家)
(一)違約情形:經查實,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存在被吊銷營業執照、中止協議期間整改不到位等違約行為。
(二)處理情況:約談整改1家、解除服務協議2家。
三、違約長護險定點機構(4家)
(一)違約情形:經查實,部分長護險定點機構存在提前解除協議且未提前30天通知我中心,未按長期護理保險服務協議要求落實照護管理員負責制度,將非注冊在該機構的護理人員發生的醫療護理費用申請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等違約行為。
(二)處理情況:約談整改3家,解除服務協議1家。
附件:違法違約定點機構名單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違法違約定點機構名單
一、違法違約定點醫療機構(2家)
博濟醫院、廣州市增城區中醫醫院
二、違約定點零售藥店(3家)
廣州市祈福新大藥房有限公司繽紛匯分公司、廣州市增城澤佳堂藥房、廣州市天河國醫大藥房
三、違約長護險定點機構(4家)
許乃芬護理站、頤家(廣東)醫療養老有限公司、鑫康護理站、廣州易得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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