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境外職業資格比照對應職稱目錄(2025年版)》的通知
穗人社發〔2025〕15號
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深入貫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等文件精神,落實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化人才高地建設,搭建與國際接軌的人才評價體系,現印發《廣州市境外職業資格比照對應職稱目錄(202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有《目錄》所列且在有效期內的境外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廣州從事與證書專業領域一致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工作,可申報對應層級的職稱(不直接換發職稱證書),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申報職稱參照各系列(專業)相應級別職稱評價標準執行,其境外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可視同境內工作經歷,取得的業績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境外職業資格證書續證期與原有效期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具體申報要求以我市年度評審通知為準。
二、申報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與誠信規范。存在偽造資格證書、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6號)相關規定,將其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記錄期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三、《目錄》在全市范圍內試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附件:廣州市境外職業資格比照對應職稱目錄(2025年版)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穗人社發〔2025〕15號-附件:廣州市境外職業資格比照對應職稱目錄(2025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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