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更新要先摸查歷史文化遺產
今年,廣州城市更新計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00億元,這座擁有2200多年歷史的老城市,如何平衡保護與發展的天平?日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聯合印發相關通知,在城市更新中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保護,讓城市留住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
通知要求,城市更新項目啟動前,要先組織開展歷史文化遺產調查評估,先調查后建設,未完成的不得征收、拆除。既有建筑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不拆除的,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修繕要加強原狀考證研究,不得隨意改變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歷史文化街區修繕要保持“原汁原味”,不得為了“統一風格”而破壞保護要素。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貫穿城市更新全周期
通知明確,為做好城市更新的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按照真實性、完整性的保護要求,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貫穿城市更新全周期,切實守護好廣州千年文脈,讓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充分利用。
通知全面覆蓋廣州各類城市更新項目,包括城中村改造、歷史文化街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危舊房改造等。“通知涵蓋了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原拆原建、微改造等類型的城市更新項目。”參與通知研究起草人員表示,“通知的一大亮點是全周期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均有力強化。”
通知要求強化事前評估,開展城市更新改造前,應當組織開展歷史文化遺產調查評估(以下簡稱“文評”),全面梳理法定保護對象以及具有保護價值的潛在保護對象,建立健全“先調查后建設”的保護前置機制。未完成文評的,不得征收(拆遷)、拆除區域內建筑物、構筑物,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或者改變歷史環境要素。參與通知研究起草人員表示,“文評不僅針對法定保護對象,而且要發掘未取得身份的‘遺珠’。”
文評應該怎么做?根據通知,城市更新項目要嚴格按照《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要求,編制文評專章。文評專章需包括歷史文化資源現狀情況調查、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規劃和管控要求、評估項目對相關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影響并提出保護利用要求與措施建議等內容。值得一提的是,文評專章需通過論證、公示等方式廣泛征求專家、公眾意見。
文評是前提但不是枷鎖,城市更新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如何平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通知提出優化文評工作相關措施:城市更新項目前期已開展文評,且未突破上一階段關于歷史文化保護管控要求、未發現新的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的,無須重復開展文評,但成果文件中需附文評專章;不涉及法定保護對象,且經現場調查未發現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等其他歷史文化資源的,可簡化文評專章編制工作。
嚴格拆除管理
用“繡花”功夫微改造
城市更新中應最大限度保留體現城市歷史記憶的既有建筑,不隨意遷移、拆除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及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禁止拆真建假。鼓勵采用“繡花”功夫進行微改造。確因公共利益或安全原因需拆除的,須經嚴格論證、征求意見并按程序審批。
對于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通知特別提到,要加強原狀考證研究,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等。“此舉可避免出現因‘誤改’而導致歷史風貌信息遺失的問題。”參與通知研究起草人員表示。
對于歷史文化街區修繕工程,應以保護歷史風貌、延續文化脈絡為核心,保護傳統格局、街巷肌理和空間尺度。重點做到:不大規模拆建;不強制性搬遷居民;不隨意拆除老建筑;不破壞歷史環境要素;不進行破壞歷史風貌的“統一化”改造。
政府提供咨詢服務
日常巡查“盯緊”施工
通知要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為歷史建筑保護責任人免費提供保護、修繕技術指導和流程指引。鎮街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巡查,確保修繕工程符合保護要求和技術規范。
此外,區住建部門、區規自部門、屬地鎮(街)可委托第三方技術單位或者專家,提供現場核查、常態化巡查檢查等技術服務。
堅持保護與利用相結合,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支持通過功能優化適應現代生活需要。鼓勵采用多種方式,加大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工業遺產等的活化利用力度,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提升公眾參與感和獲得感。同時,通知鼓勵相關國企積極參與,對非國有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實施修繕維護和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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