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實施《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guān)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新政全面上調(diào)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首次將“好房子”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掛鉤,精準支持育兒家庭,多種上浮條件可疊加比例計算,多重利好全面發(fā)力。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將“一人”申請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和160萬元,分別提高至100萬元和200萬元,加大對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拓寬育兒家庭貸款上浮范圍。生育一孩家庭(子女未成年),貸款最高額度上浮10%;生育二孩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貸款最高額度上浮40%;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貸款最高額度上浮50%。以階梯式上浮機制對家庭養(yǎng)育子女數(shù)量和負擔程度給予差異化支持,體現(xiàn)了政策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延伸。
新政進一步拓展住房品質(zhì)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掛鉤范圍。在原購買新建一星級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10%、購買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級綠色建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的基礎(chǔ)上,增加購買“好房子”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同一套住房同時符合多項條件,按其中最高上浮比例執(zhí)行,不重復累加。
本次政策的最大特色是:育兒家庭上浮比例與綠色建筑或“好房子”比例可以疊加計算。這意味著,多子女家庭在購買高品質(zhì)綠色住房時,可上浮比例最高達80%,即一人申請貸款最高額度可達18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申請最高貸款額度將達360萬元。以貸款360萬元30年、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比商業(yè)貸款節(jié)省27萬余元,大大減輕了購房家庭的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