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區試點建“四好”標桿項目
5月12日,《廣州市“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公布,這是4月30日廣州樓市“穗八條”提到的內容。方案明確,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花都區、南沙區將創建全市“四好”建設試點區,省、市、區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園,在中心城區、產業園區、軌道站點周邊等區位,打造不少于20個新建的“好小區”樣板。
工作目標:至2030年“四好”理念實現全面推廣
方案要求,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一體化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智能建造,培育現代化建筑產業鏈,加快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方案提出工作目標,至2030年,“四好”理念實現全面推廣,住房設計、建造、維護、服務水平全鏈條提升,“四好”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新建商品房項目全面按“好房子”標準建設,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加速轉型升級,城市高質量發展邁入新階段。
五大重點任務
優化布局:新增宅地優先分布軌交站點、就業中心和公共服務中心周邊
方案提出,編制“四好”建設總體實施規劃。綜合分析區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產城融合等因素,構建“市域—分區—單元”三級“四好”建設實施體系。合理設定“好房子”相關地塊規劃指標及管控要求,引導新增居住用地優先在軌道交通站點、就業中心和公共服務中心周邊布局,促進“職住交服”空間協同。
方案要求,結合生活圈、全齡友好、海綿城市等相關要求,從用戶需求、物業與公共服務保障、全生命周期監管等方面出發,構建科學有效的“四好”指標體系。探索建立“評星定級”機制,鼓勵企業主動對標持續提升住宅產品設計與供給。
建設試點:海珠、天河、白云、花都、南沙共五區
方案明確,打造“四好”建設試點區。支持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花都區、南沙區創建全市“四好”建設試點區,努力實現項目試點、機制完善、產業培育和群眾受益多目標共贏。各試點區結合實際情況,建設一批“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標桿項目。省、市、區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園,分區域集中展示“好房子”全尺寸樣板間、智能建造與模塊化建筑、好產品、好建材等創新實踐成果,讓公眾對“好房子”標準可觀、可感、可體驗。
新老結合,建設“好房子”。引導新建住房建設“好房子”,打造一批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項目樣板(不少于20個)。選擇有條件的項目開展老房子改造“好房子”試點(不少于10個)。
提升品質,建設“好小區”。推動建設一批基礎較好的老舊小區改造“好小區”項目,因地制宜增加完善類和提升類的要素及設施建設,提升老舊小區建設品質。根據“四好”規劃,在中心城區、產業園區、軌道站點周邊等區位,打造一批新建的“好小區”樣板(不少于20個)。
補齊短板,建設“好社區”。結合未來社區(完整社區)試點,落實社區生活圈、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要求,統籌設置“集中服務式”社區服務綜合體,打造“好社區”項目(不少于10個)。
完善設施,建設“好城區”。結合“四好”評估情況和未來城市、綠色生態(低碳)城區試點,持續謀劃“好城區”補短板設施建設項目和重點地區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鎮街為單位打造“好城區”試點(不少于5個)。
加強監管:貫穿土地出讓、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全流程
方案要求,構建多部門合力的監管機制,協同加強“好房子”建設全流程監管。在土地出讓階段,將“好房子”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和出讓合同。在設計階段,將“好房子”相關指標和標準要求納入施工圖設計審查范圍;在施工階段,將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模塊化箱體的生產質量納入監管范圍,督促參建單位落實質量管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材料進場報審報驗制度及關鍵工序施工驗收,加強抽查抽測;在竣工驗收階段,將“好房子”相關建設內容納入竣工驗收資料要求。
方案明確,建立部門信息共享和溝通機制,推動各領域對“好房子”建設、管理的政策協同。推動小區物業微型應急消防站建設,提升基層消防減災能力。完善住房、小區、社區聯動應急處置機制,因地制宜建設消防安全聯合值守中心或小型消防救援站。
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與“好房子”項目開展需求對接
方案提出,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對照中央預算內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政策性貸款等各類資金申報要求,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性資金支持。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與“好房子”項目開展需求對接,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適配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統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綠色建筑性能保險等現有保險,創新打造“好房子”保險體系。支持加強供應鏈融資提升產業鏈韌性,鼓勵發展基于“好房子”建設供應鏈的應收賬款融資、存貨擔保融資等業務,探索“好房子”產業鏈的信用擔保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購買“好房子”的消費者提供多元金融服務。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支持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好房子”。
方案要求,推進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豐富公共服務設施供給類型,實現“全生命周期”服務設施精準化配置。鼓勵新建地區和存量地區,分類采用“集中服務式”和“功能簇群式”公服設施布局模式,推行公服設施指標彈性管控,優化公服設施詳細規劃正向調整流程,支持在建或已建項目增加公服設施建筑面積、公服設施功能靈活調整。
賦能產業:發展“好房子”產業鏈 培育骨干企業重點產品
方案明確,支持“四好”相關研究項目申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創新計劃,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地方、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攻關,將更多好產品、好材料、好工藝、好技術推廣運用到“四好”建設中。引導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建設科技研究中心,推動建筑產業技術創新,提升住房品質。
方案還提到,大力發展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建筑產業。推廣數字家庭建設,復制推廣番禺區“先鋒社區”先進經驗。推動建立市級公益性綜合服務平臺,鼓勵將物業服務、社區服務事項納入,提升便民服務和運維服務水平。依托“好房子”建設場景,繪制包含設計、生產、施工、裝修、智能家居等產業鏈的廣州“好房子”產業圖譜,建立優質企業培育庫,因地制宜發展“好房子”產業鏈,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和重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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