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規〔2026〕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依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8號)有效期延長至2028年5月31日。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5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6年5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