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函〔2025〕29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荔灣區東沙國際商貿港AF060712、AF060715、AF060720地塊建筑高度優化方案》等3項規劃成果的批復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你局來文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同意《荔灣區東沙國際商貿港AF060712、AF060715、AF060720地塊建筑高度優化方案》《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北側AT080722地塊建筑高度優化方案》《廣州市廣州大道中AD016619地塊建筑高度優化方案》3項規劃成果以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必要性論證,由你局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并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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