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頻解讀】
【文字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20年3月10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促進歷史建筑合理利用實施辦法》(穗府辦規〔2020〕3號,下文簡稱《實施辦法》)。我市依托該辦法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精品項目,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該文件有效期五年,已于2025年3月10日屆滿失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作已邁入新階段,對政策舉措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4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廣州列入新一輪國家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以此次試點為契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住建部工作要求,在系統總結近年廣州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聚焦歷史建筑活化利用的難點痛點堵點,從促進合理利用的“小切口”出發重新制訂《實施辦法》,從解決“怎么保下來”轉向探索“如何用起來”,從單體保護轉向歷史建筑及其周邊環境要素系統保護、整體保護,核心是在新時代城鄉建設中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積極探索活化利用的“新”與“優”。
二、主要內容說明
《實施辦法》包括總則、保護管理、合理利用、審批監管等29條,主要建立了以下六項制度。
(一)強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機制,常態長效“管到底”。
建立健全從普查認定、掛牌建檔、數字測繪到編制規劃、確定保護責任人、資源歸集、合理利用、修繕報批以及巡查監管的全鏈條管理機制。《實施辦法》在《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基礎上,對重要環節分情形拆解細化,建立權屬定期核查制度,進一步明晰無主歷史建筑保護責任人的確認程序及合理利用、運營管理權限。完善從土地收儲到出讓后的保護責任人確定及其確權登記等程序。支持第三方運營主體可通過多種方式歸集歷史建筑產權,統一實施運營管理,提升資產價值。進一步明確歷史建筑首次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流程與要求,確保歷史建筑全生命周期“有人管、管到底、管得好”。
(二)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實施機制,惠民利民“解民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居民主體地位,《實施辦法》形成“政策激勵+資金支持+技術支撐+多方參與”綜合施策的組合拳。政策激勵、自主更新,鼓勵多功能使用,支持住宅廚衛成套化改造,首創“跨權屬”的空間整合利用機制,切實回應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核心訴求。資金支持、惠民利民,面向不同主體實施差異化補助支持。技術支撐、提升質效,免費為居民提供三維測繪成果與技術咨詢服務,引導傳統工匠與材料企業參與修繕。社會參與、多元共創,鼓勵各類企業和個人參與,讓保護利用工作更接地氣、更有溫度。

恩寧路歷史文化街區通過BOT模式,支持第三方運營主體獲得20年運營權
(三)構建“全主體全環節”協同制度,激活發展“動力源”。
推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與城市更新、土地出讓、鄉村振興等全環節協同實施,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的主動性、積極性。《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建筑面積獎勵、改造成本核算、宅基地置換等激勵政策。針對居民主體,支持增設消防樓梯等適應性改造,針對困難居民,建立“代修-收購-產權置換”的支持路徑。針對企業主體,注重權益保障,放寬租金和租期限制,創新“以修代租”模式,疏通運營障礙,讓各方主體參與有甜頭、活化有奔頭。
(四)推行“正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功能轉變“免審批”。
構建精細化、可操作的歷史建筑多功能使用業態引導和審查機制,《實施辦法》健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簡化審批程序。通過負面清單,明確禁止在歷史建筑內生產、存放、經營危險物品,以及開展損害建筑本體或違反保護規劃的經營活動。以正面引導形式,鼓勵將歷史建筑用作紀念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等與建筑歷史文化相契合的業態。改變功能符合正面清單要求的,無需經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審批,讓歷史建筑多功能使用更簡便、更靈活。

塱頭古村歷史建筑合理利用實踐成效
(五)創新“一站式”修繕審批制度,踐行服務“零距離”。
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實施辦法》創新建立歷史建筑修繕利用“一站式”審批服務機制,切實降低企業與居民的保護利用門檻。前期技術咨詢指引辦理修繕審批、申請補助等相關手續,讓群眾“少跑一公里”。審批“一站式”服務,以“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的模式統一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等事項,從“多頭跑、多次辦”轉向“一窗報、同步辦”,讓群眾“快跑一公里”,真正把方便送到家門口。
(六)完善傳統工匠和技藝傳承機制,守正創新“融古今”。
針對歷史建筑結構老化、防災能力不足的問題,《實施辦法》強調優先采用傳統工藝、傳統技術、傳統材料進行歷史建筑維護和修繕。鼓勵傳統技藝傳承與專業人才培養,建立修繕工匠推薦名錄,支持傳統構件材料生產基地建設,扶持傳統材料生產制造企業,提升行業專業化水平,確保歷史建筑“材有所出、技有所承”。在此基礎上,明確支持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及新設備,針對性增強歷史建筑的防災、防潮、防澇等性能,實現歷史建筑“科技賦能、技術煥新”。

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新造糧倉歷史建筑開展綠色化改造實踐
《實施辦法》作為全國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的核心成果,進一步豐富了廣州新時代“1+2+N”歷史建筑法規政策與技術指引體系。廣州依托試點工作,在政策、標準、技術、方法、管理全方位探索,對歷史建筑絕不是簡單地“保下來”“管起來”,而是要貫徹新理念、新要求,通過推進和實施創新、務實的行動,讓歷史建筑在有效保護中“活起來”,在充分利用中“火起來”。

廣州“1+2+N”歷史建筑法規政策與技術指引體系框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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