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區人民政府:
2月12日17時41分,白云區江高鎮廣州宸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廠房發生火災,造成2人受傷。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以下簡稱《通知》)以及我市有關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具體落實以下督辦事項:
一是請你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并部署相關部門舉一反三,嚴查嚴控風險隱患,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二是請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市安委辦提交初步調查報告,并每15天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三是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區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區安委會文件上報市安委辦。經市安委辦審核把關后,再由你區政府批復結案。
此函。
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6年2月13日
附件: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白云江高廣州宸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2”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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