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建〔2025〕85號,見附件),現提前轉下達你局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123,535.00萬元,其中:住房保障54,620.00萬元,城中村改造57,388.00萬元,中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10,762.00萬元、城市危舊房765萬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資金待2026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在具體使用時,按用途分別填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08老舊小區改造”“2210111配租型住房保障”“2210113城中村改造”等科目。
二、該項資金用于我市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并接受財政部廣東監管局監管。請你局結合我市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項目資金需求以及支出進度情況,按照《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市對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穗財預〔2019〕153號)有關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應在收到省下達資金的30日內轉下達的時間要求,將資金分配到具體項目和使用單位并報我局以便及時下達資金。
三、請你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本次下達的項目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預算執行完成后,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
四、2026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部門要在數字財政系統及時接收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數字財政系統轉移支付監督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doc
廣州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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