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ZZJ-ZG-2025528
二、項目名稱:廣州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 3.0T磁共振成像系統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浙江民發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杭州華東建設機械市場配件區3-301室
法定代表人:丁建偉
被投訴人1:廣州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坤三路95號
被投訴人2:廣州中經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寺右一馬路18號泰恒大廈14樓1409
室
相關供應商1:廣州瑞智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廣州瑞智)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中路298號中區2508房
相關供應商2:廣州市煜明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廣州煜明)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僑林街43號2802房
相關供應商3:廣州昕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廣州昕達)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120號2401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8月8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項目投標供應商涉嫌圍串標等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關于投訴事項: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中標品牌貼預算中標”“多個投標人存在圍串標可能”相關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高報價高得分存在招標文件量身定制的嫌疑”相關投訴事項系無效投訴,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案件事實并作出處理決定,相關投訴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12月22日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