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5-1290
二、項目名稱:花都校區智慧教學設備購置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杭州軒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長河街道平樂街16號1號樓14718室
法定代表人:陳敏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445號
被投訴人2: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增城區科德大道198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賽云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賽云公司)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攬月路8號自編一棟521房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9月29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中標供應商制造商不符合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等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投訴事項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案件事實并作出處理決定,由于投訴事項不成立,相關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6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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