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人社規字〔2024〕2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就業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高地
(一)提升港澳青年就業創業服務能力。推動“五樂計劃”迭代升級。支持建設港澳青年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平臺,鼓勵引入港澳服務機構提供各類服務。探索在港澳地區建設“五樂”就業驛站,打造來穗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的“橋頭堡”。健全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管理機制,打造功能完善、特色明顯、成效突出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優化港澳青年來穗就業創業服務,持續實施“港澳青年走流程”系列活動。拓展“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落地更多“大灣區職場導師工作站”,按規定落實職場導師補貼。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對參加計劃的青年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團市委、市財政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創業金融支持。將港澳臺自主創業人員納入創業擔保貸款重點扶持對象,拓寬在南沙創業的港澳人員征信種類和方式,將港澳青年獲批創業擔保貸款的擔保基金風險分擔比例從80%提高到90%。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由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擔保基金和經辦銀行代償的分擔比例為8:2。建立創業擔保貸款獎勵機制,按不高于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經辦銀行、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用于其機構工作經費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廣東省分行營業管理部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跨境就業和勞動關系治理創新。落實《廣州市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認可清單》《廣州市南沙區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廣州市南沙區高精尖缺境外職業資格清單》,全力拓展境外人才職業資格認可。支持南沙探索創新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逐步擴大港澳籍調解員仲裁員規模,提高辦案數量。落實“百企千人”實習計劃,為港澳青年學生提供仲裁實習崗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市場主體穩崗促就業
(四)做好重點企業精準服務。完善服務重點企業、項目工作機制,主動送政策和服務上門,“一鏈一策”做好重點產業鏈精準支持。加大“鏈主企業”“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企業等重點企業的精準服務力度。大力推廣“免申即享”模式,梳理編制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單,實現“政策找企、應享盡享、免申即享”。各區配備數量適宜的專職或兼職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專員,落實4個1服務(即每月一次溝通聯系、每月一次對接招聘、每月一次上門服務、每月一批實效銷號)。(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為上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將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由8.76%(含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0.26%、職工補充醫療保險0.5%)調整為6%,不再另行征收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廣州市稅務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普惠金融支持。充分發揮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引導合作銀行機構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對合作銀行機構符合條件的不良貸款本金損失按規定給予風險補償。進一步發揮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作用,對合作銀行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3000萬元及以下符合條件的信用貸款,在發生不良貸款本金實際損失時按規定給予合作銀行機構最高50%的風險補償。(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多元就業和創業
(七)強化多元就業形態培育。鼓勵用人單位積極設置面向育兒婦女的“媽媽崗”,提供靈活彈性的就業選擇,推動建設“媽媽崗”就業基地。為外地平臺企業來我市投資興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鼓勵個體工商戶發展線上經營模式,引導平臺將流量向小微商戶、新入駐商戶傾斜,助力平臺企業做大做強。深化與電商平臺數據對接合作,共享開辦企業一網通平臺E證通相關數據。支持平臺經濟新業態創新發展,指導鼓勵行業協會牽頭制定新業態團體標準,引領行業發展。提升“羊城紅騎手”綜合服務效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市場監管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創業孵化平臺提升工程。強化分類施策,提升質量管理,升級孵化功能,組建專業化就業創業導師隊伍,高質量建設一批特色化、功能化、高質量的創業孵化平臺(園區),整合建設一批返鄉創業孵化基地,促進一批優秀孵化基地升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多渠道促進青年等重點群體就業
(九)鼓勵吸納青年就業。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崗位規模,2024年全市國有企業(含文化、金融國有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不少于7000人。多渠道開發政策性崗位,配合省完成招募并派遣到我市“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的服務保障工作。募集見習崗位,吸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參加見習,對開展見習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將新成立登記社會組織的準入條件“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落到實處,帶動專職就業崗位增加。重點鼓勵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設立專職就業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至少提供“13311服務”(即1次政策宣介、3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介、1次技能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1次檔案服務)。(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市場化就業服務。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覆蓋面廣、機制靈活的優勢,開展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專項行動,組織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線上線下、跨區域協同、機構聯動的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就業服務活動,積極開拓求職崗位。發揮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機構集聚優勢,支持舉辦具有影響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活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結合“百千萬工程”和鄉村振興工作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部署要求,持續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高素質農民1600人以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抓好勞動力轉移就業。持續打造“山海心連之家”勞務協作品牌,開展政策宣傳、技能培訓、就業推薦、勞動維權、老鄉關懷等服務,切實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和服務水平。2024年新增建設至8家穗黔勞務協作“就業驛站”。(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高標準打造廣州特色就業服務品牌
(十二)完善廣州特色基層就業服務網絡。推進服務主體多元化,鼓勵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企業、行業協會、社團組織、高校等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支持各區購買社會化機構資源加強公共就業工作,用于開展各類基本就業服務、建設運營就業驛站、零工市場等,按每個街(鎮)每年不高于10萬元的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購買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通過標準建設、專業力量、服務創優、績效考核等四位一體評價方式,遴選工作成效好、任務量大的街(鎮),按每個街(鎮)10萬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以上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由各區統籌用于“就業驛站”、零工市場建設等基層就業創業服務工作,不足部分由各區財政統籌安排。擴大院校“就業創業e站”覆蓋面,完善評估體系,提升服務質量,按規定給予補助。加強就業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做好就業、社保、勞動關系等入格事項的組織實施,通過摸排走訪,及時收集招聘和求職需求,提供就近、精準、靈活、便民的家門口就業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打造特色化就業服務品牌。推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各區結合區域特點,打造“一區一品牌”招聘活動品牌,廣泛搭建線上線下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臺,提高供求對接匹配效率。圍繞“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羊城行動,打造具有廣州特色的技能人才品牌和勞務品牌。推進充分就業社區(村)建設,2024-2026年期間,每年建設認定高質量就業社區(村)30個,以后逐年增加,2035年實現全市全覆蓋。打造“贏在廣州”就業服務品牌,建立失業人員常態化幫扶機制,做好被裁減人員就業服務,做到勞動關系指導、就業創業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后續配套服務、失業生活保障“五個要跟上”。全市開發儲備約900個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就業質量和權益保障水平
(十四)提升勞動者技能促進就業。圍繞“制造業立市”“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開展項目制培訓。重點面向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遴選優質的培訓機構、企業等承訓單位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項目。鼓勵面向新業態從業人員大力開展網絡直播、網約配送、農村電商等職業技能培訓。提升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質量,指導“產業技能生態鏈企業”組織面向畢業年度學生探索開展學生學徒制培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改善新就業無房職工居住條件,為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就業初始階段提供過渡性、周轉性住房支持。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簡化提取手續,加快推廣按月付房租試點。建設“灣區青年驛站”,為在穗求職的畢業生(含港澳臺)提供租房優惠、就業創業指導、志愿服務等系列服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團市委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就業權益保障。推進小微企業勞動關系事務托管服務、特殊工時管理改革、新業態調解組織培育等試點工作。優化仲裁服務,在全市范圍實施“粵省事預受理+郵寄”立案,以及案件材料全市異地收件等便民舉措,推行爭議案件全流程在線調處。深入推進根治欠薪工作,推進創建“零欠薪城市”試點,加快推行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改革試點。推動建設工程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實施,建立工資保證金電子保函平臺。全面推行“廣州市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系統,在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印制發放“平臺”登錄二維碼,暢通維權渠道。落實《廣東省源頭治理欠薪問題實施辦法》,深入排查化解各類勞資風險隱患,嚴厲打擊欠薪違法行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高質量就業保障體系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樹立就業優先導向,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研究解決就業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監測。強化各單位數據信息共享和比對校驗,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定期共享數據,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匯總進行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動態預警,加強對重點群體失業和靈活就業的跟蹤調查和分析監測,推動實現市、區、鎮(街)三級可視化聯防聯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應急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定期會同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組織就業補助資金風險排查,建立風險防控清單并動態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采取自查互查、交叉檢查或委托第三方檢查等方式,開展就業補助資金現場和非現場監督檢查。建立決策、執行、檢查、監督各環節互相聯系、互相制衡的內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安全運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提升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全面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創新便民提升行動,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提升就業服務可及性、便利性。結合省、市“數字政府”部署,基于省統一的就業服務管理一體化系統回流數據,結合廣州實際,完善業務經辦、信息監測、服務支撐能力,依托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穗好辦、“廣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創新廣州市就業公共服務模式、強化街(鎮)、村(居)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支撐,構建“互聯網+社區就業服務”,實現智慧經辦、智慧服務、智慧監管,提供線下線上聯動、服務優勢互補的精準就業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惠企利民,加速釋放政策紅利。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切實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全力營造良好就業創業氛圍。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
粵府辦〔2023〕1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就業擴容提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激發活力擴大就業容量
(一)加大市場主體穩崗擴崗支持力度。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基準費率按1%實施。支持各地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前提下出臺地方性政策,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提高惠企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將企業可享受的就業補貼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用工支持。鼓勵各地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實施以工代賑,實施以工代賑的項目要將帶動農民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作為重點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影響分析的重要內容。深入實施重點企業用工保障行動,梳理完善重點用工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落實落細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勞動關系指導等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就業創業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按規定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小微企業及發展前景較好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發放貸款。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加強貼息資金保障,簡化擔保手續,全面落實10萬元及以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對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可按規定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創業培訓和創業孵化。鼓勵各地開發推廣投資少、風險小的特色創業實訓項目,組織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群體參加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可給予最長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滿后上繳的租金收入,可按規定申請返還用于創業孵化載體的日常建設與運營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技能培訓促進就業效應。鼓勵各地圍繞制造強省
建設、“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遴選優質培訓項目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等支持。推進“產教評”技能生態鏈建設,支持戰略性產業集群龍頭企業聯合產業內中小微企業、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學生學徒制培訓,推進“崗位+培養”學徒就業新模式。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多元就業形態培育。鼓勵用人單位積極設置面向育兒婦女的“媽媽崗”,提供靈活彈性的就業選擇。探索推動建設省級“媽媽崗”就業基地,對認定的省級“媽媽崗”就業基地可統籌省以上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獎補。對靈活就業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有條件的地市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本人實際繳費額的三分之二。延續實施特定人員單項參加工傷保險政策,適當擴大參保人員范圍。深入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省婦聯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渠道促進青年就業
(七)鼓勵吸納青年就業。對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或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募集6萬個以上見習崗位,吸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參加見習,對開展見習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參加計劃的青年按不超過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鼓勵引導基層就業。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山區)計劃”和“廣東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原則上所有社區工作者新招聘崗位全部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對到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和基層就業補貼整合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對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用人單位就業(入編機關事業單位的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畢業2年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定補貼,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碩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全省國有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不低于去年。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做好202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穩定公務員招錄規模。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萬個事業單位工作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組織開展全省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鼓勵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開展自主公開招聘,統籌安排考試時間,爭取讓錄用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早上崗、早就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十二)強化失業人員就業幫扶。對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的企業,參照青年群體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繼續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一般性崗位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開發儲備1萬個以上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
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非本省戶籍失業農民工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夯實基礎提升服務效能
(十四)完善基層就業服務網絡。支持各地大力開展線上線下零工市場建設,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社會服務機構參與零工市場建設運營,推進零工市場制度化管理,建設一批標準化零工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社區(村)探索建設運營“就業驛站”,建立就業服務專(兼)職隊伍,提供就近、靈活、便民的崗位推薦、政策落實等服務,構建家門口就業服務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建設全省統一的就業服務管理一體化系統,打造“廣東就業地圖”,實現就業失業登記、重點群體認定、崗位推薦匹配、政策申領享受等全鏈條就業公共服務“一網通辦”。建設全省就業大數據監測系統,強化農民工流動趨勢監測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情況分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工信、統計、市場監管、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大中小型企業劃型名錄并做好數據共享,推動惠企政策精準實施。稅務、醫保部門要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好國家關于社保補貼“直補快辦”的辦理要求,由數源部門依法依規做好相關數據共享。(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醫保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細化實化相關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臺的穩就業政策措施并結合實際進行優化調整。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切實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全力營造良好就業創業氛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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