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民辦〔2020〕19號
各區民政局,局機關相關處室、直屬相關單位:
《廣州市民政局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試行)》業經局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廣州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廣州市民政局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暢通民政服務對象依法獲取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渠道,進一步完善民政政策類信息推送工作,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20〕53號)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定向推送,是指以一定的形式分類向特定民政服務對象主動提供民政部門制作的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的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是指市民政局制定的涉及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按相關政策法規可向社會公開的涉及兜底保障工作信息。
兜底保障政策類文件主要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領域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公開屬性為主動公開的部門文件。
兜底保障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民政部門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工作中涉及民政服務對象權利義務、切身利益,需要廣泛知曉的工作情況、辦事指南、工作提示等。
第四條 定向推送的對象,主要包括低保低收入對象、特困人員、留守老年人、孤寡老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貧困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民政服務對象。
第五條 定向推送的形式,主要包括線上形式、線下形式、集中推送形式、點對點推送形式等。
第六條 定向推送的渠道,主要通過網站、微信、短信、電子郵箱、二維碼、業務辦理系統、宣傳冊等載體進行推送。
兜底保障政策類文件在市民政公眾網進行公布,并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工作。
兜底保障公共服務事項編制成辦事指南等宣傳冊,提供民政服務辦事窗口供前來辦事人員取閱。
兜底保障政策類其他信息在市民政公眾網和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并指導民政服務辦理窗口向前來辦事人員關注網站網址、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查閱。
推進建立特殊困難民政服務對象信息數據庫,通過市民政局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安全網綜合平臺以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形式,分類向特定對象發送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或指引到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查閱相關信息。
通過“粵省事”、“穗好辦”、“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政務服務系統,利用二維碼等向辦理業務的民政服務對象推送業務辦理、評價等相關信息。
第七條 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產生后,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文件要求不宜公開的內容外,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進行定向推送。
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在印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推送;主動公開的部門文件要在印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推送;其他工作信息要及時通過適當形式進行推送。
第八條 兜底保障政策類信息按“誰制作,誰推送”的原則由制作信息的經辦處室或單位負責推送。已經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或其他方式公開的,可以直接進行推送;其他信息推送按信息公開的程序,經宣傳法規處、局辦公室審核,并報分管局領導同意后進行推送。
第九條 本制度自2020年9月30日起試行。由市民政局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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