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穩步提升綜合保障水平
2020年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1010元/人/月提高至1080元/人/月,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從1515元/人/月提高至1620元/人/月,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在低保標準的1.6倍和現行待遇間擇高享受,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1728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平均達到2008元/人/月,其余社會救助標準按照聯動調整機制相應調整,有效保障我市困難群眾生活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家庭2.41萬戶、4.68萬人;低收入困難家庭2400戶、6300人;特困人員約8100人。2020年共發放低保金5.4億元,特困供養金1.8億元,臨時救助金890萬元。
二、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政策體系
在全省率先制定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政策,進一步健全定位準確、制度規范、權責清晰的低收入困難救助體系;制定低保低收入困難群眾就業能力提升行動方案,鼓勵困難群眾積極就業。規范自愿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工作評估和服務流程,依托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照料護理服務。出臺實施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活困難的失業務工人員臨時救助政策,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作用。
三、大力推進特困人員供養工作
2020年完成全市8100多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工作,逐一摸查散居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鼓勵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完成全市特困人員供養意愿書簽訂工作。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別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42元/人/月)、30%(630元/人/月)和60%(1260元/人/月)確定,全自理散居特困老人可擇高享受我市居家養老服務資助標準(400元/人/月)。
四、持續強化家庭經濟核對效能
修訂印發《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完善科學長效核對制度體系;成功推進核對系統“部省市對接”,助力我市跨省、跨區域核對工作的開展;推進核對標準化建設,完成兩項廣州市地方標準立項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強化核對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通過“粵省事”“穗好辦”等平臺使用“電子簽名”技術開展電子授權,實現“刷臉”申請社會救助。通過省電子印章平臺實現“電子印章”功能。目前,核對工作在全市15項社會救助領域應用,2020年共完成核對業務86147宗(149433人次),直接節約各項社會救助資金達9274.59萬元,有效發揮了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化核對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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