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現組織開展202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范圍
項目驗收范圍包括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及“廣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上到期應驗的項目,具體含以下兩類:
(一)項目實施期至2026年結束(含延期)的項目;
(二)其他應驗收的項目。
二、驗收時間安排
為加強項目驗收工作統籌力度,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在項目實施期結束后3個月內線上提交驗收申請。項目驗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2個月內分批開展。
三、驗收主要流程
(一)驗收申請。各項目負責人通過系統在線提出驗收申請,依次提交至項目承擔單位、組織單位審核。審核通過的驗收申請提交至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以下簡稱評審中心)受理,受理的進入驗收評審環節,不予受理的退回承擔單位修改。原則上按照系統受理先后順序分批安排驗收。驗收申請階段,項目承擔單位無需提交紙質驗收材料。驗收材料要求見附件1—3。
(二)驗收評審。由評審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驗收的項目進行評審。具體驗收安排將提前通過郵件、短信通知,請確保項目驗收申請書中項目負責人、項目聯系人的郵箱、電話無誤。
(三)結果反饋。驗收結果在線反饋給項目承擔單位,通過驗收的,可在線下載電子驗收書。
四、驗收結論
(一)依托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管理的項目驗收原則上按照《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19〕3號)執行,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首次驗收不通過但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應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驗收申請。
(二)依托“廣州科技GI”管理的項目驗收按照《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23〕1號)執行,驗收結論分為通過、結題和不通過三種。項目只有一次驗收安排,無整改期。
五、相關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切實履行職責,按時提交驗收申請。依托“廣州科技GI”管理的項目實施期需延長的,應當在合同(任務)書實施期滿前辦理。因故無法繼續進行的,應主動提出終止申請,按照流程辦理終止結題。
(二)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預計將于2026年12月下線,請各項目承擔單位、各項目組織單位加強督促,同時做好下放驗收項目管理工作。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決算工作。
(四)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交驗收的項目實施強制終止,對未履行勤勉義務或違反相關規定導致項目驗收不通過或合同終止的,取消相關責任主體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申領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的資格,對存在嚴重科研失信行為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相關驗收結果納入下一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的考量范圍。取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交項目驗收或終止申請的項目負責人申報資格,取消對所屬項目管理不規范不到位的承擔單位的申報資格。
六、聯系方式
(一)綜合業務咨詢。
科技資源統籌處:卓美辰,電話:020-83124135。
(二)各計劃(專題)咨詢。
生命科學技術處:莫曉波、雷超旭,020-83124064、83124164;
實驗室工作處:付若然、胡春江,020-83124090、83124092;
前沿與高新技術處:趙創新、楊新卉,020-83124134、83124132;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鄧呈琳、劉曉輝,020-83124046、83124047;
專家服務處:段南亞、陳茵,020-83124057、83124058;
引進智力管理處:陳良、袁耀飛,020-83124053、83124180。
(三)受理咨詢: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
電話:020-83588281;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警安街1號第12層。
(四)科技報告業務咨詢。
電話:020-83163220、83163338。
(五)技術支持。
“廣州科技GI”:020-83124114
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400-161-6289。
(以上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 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項目驗收材料指引及須知.docx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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